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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强化八项措施,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4-12-31    浏览量:2457次

    为了确保能够达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目标,推动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实施,2014年3月14日山东省政府召开了省长常务会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不断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部分重点人群行为干预、感染者和治疗病例随访管理、治疗病例监督服药等4项艾滋病防治工作。
    2、继续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将艾滋病筛查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为全省所有城乡待孕夫妇免费提供艾滋病初筛,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关口移至孕前。
    3、落实“预防为主”的防治工作措施。实施全省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针对大众人群和重点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在重点公共场所、高校、大型建筑工地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提高暗娼、男男性性行为者、吸毒者等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
    4、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医疗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医疗救治网络,在所有市、县(市、区)指定至少1所二级以上医院作为艾滋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切实提高对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等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5、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2014年、2015年各建设省级示范区10个,省级给予适当支持。
    6、强化艾滋病防治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保障所有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平等享有就医、上学、就业等权益。对公安、医护人员疑似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人员进行诊断,诊断明确并被认定为工伤的,按规定落实有关待遇。强化依法防治,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加大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
    8、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建立艾滋病防治工作监测评价系统,定期评估通报各级、各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
    各级防艾委要经常调度、研究艾滋病防治工作。积极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