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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镇卫生院安排部署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日期:2017-3-14    浏览量:2606次
    按照2月17日召开的“岱岳区医疗卫生单位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根据《泰安市岱岳区医疗卫生单位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泰岱卫计字[2017]11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安排部署单位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工作。
    卫生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立即向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汇报工作,制定了《范镇卫生院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工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以分工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及村卫生室室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
    2月23日,我院又召开了临床相关科室培训会议,巩传国副院长就医疗废物(水)管理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源性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具体处置等方面详细进行了讲解,推进了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会上,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卫生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级自查自纠方案要求深入排查自身问题并认真抓好落实。